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出租车司机利用承包的出租车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

(图侵删)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作为出租车司机,在长春市二道、南关、宽城等地的道路上,每当有前方车辆变道时,便故意加速与其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并利用“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的规定,以“碰瓷”的手段实施诈骗共计14起,涉及被骗保险公司9家,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9450元。同时,以索要误工费为由,当场骗取1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150元。
案发后,多名被碰瓷司机回忆当时的事故很“蹊跷”,正常行驶的话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不知道出租车怎么就突然撞了上来。“我并线的时候认为非常安全,眼看车子就要回正,后方突然间有辆出租车撞了上来,当时我就报保险了,保险公司说是我的责任,就出险了。”案件中一名被害人说。
本案中被告人姜某自以为常年在道路上行走,深懂交规,通过自己高超的驾驶技术屡屡得手,没想到这场看似天衣无缝的操作,终究还是落入法网。被告人姜某本人也深刻悔罪,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在此提醒各位“老司机”:切勿怀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获取不义之财。同时,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给碰瓷分子可乘之机。当发生“碰瓷”事故时,及时报警,并注意用行车记录仪、手机等留下证据,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郭雍皓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明秀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